市福利院党总支书记、院长 余志洁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辟了中国式现代化广阔前景,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部署了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健全保障儿童合法权益制度等各项民政领域改革。市福利院是民政工作的基础一环,如何在老有所养、幼有所育、病有所医、弱有所扶上实现新进展,将从以下三方面加以努力。
一、凝聚“医”“养”合力,探索从“养老”到“享老”的服务新业态
《决定》强调,“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培育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健全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促进医养结合”。推动实现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是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的重要内容。一直以来,我院以“医养结合”为推手,打出多样“组合拳”,多措并举实现从“养老”到“享老”的飞跃。一是高要求推进服务对象健康管理。树立“让躺着的服务对象坐起来、让坐起来的服务对象站起来,让站起来的服务对象动起来”目标,按“一人一档”标准建立服务对象健康档案,分级分类开展疾病诊治、康复治疗、慢性病管理、传染病防治等医疗服务,今年以来共开展诊疗服务约4000人次、康复治疗约5200人次、开出处方5500余张;实行行政、医疗、护理、社工联合查房制度,近两年保持压疮发生率为零的记录。二是优化集托养、护理、医疗、社会工作于一体的“类家庭”养老照护模式,满足托养老年人对家的情感需求,让托养老人在“家”的氛围和“亲情”的温馨照护中实现幸福养老。三是全力推进市福利院分院区建设。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审批同意,申请将市妇幼保健院旧院区无偿调拨我院使用,解决市福利院建设分院区场地需求,提高养老护理型床位保障能力以及兜底型、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能力。
二、秉持“儿童利益最大化”一个原则,构建儿童权益保障新局面
《决定》明确要健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制度。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今年以来,我院持续深化拓展“类家庭”服务模式。以孤残儿童成长需求为导向,持续深化拓展“类家庭”儿童护理模式,多方面提升儿童护理工作质量,实现养育、医疗、康复、特殊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同时,聚焦数据聚合赋能,优化升级儿童业务档案数字化管理模式。以开展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高质量发展示范试点工作为契机,加快推进我院档案信息化和档案室等建设配套,探索研发儿童综合业务管理信息平台,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提高档案管理能力和水平,打造数字化信息化档案室,实现儿童档案管理数字化、标准化、集约化。我院儿童综合业务管理信息平台软件著作权已申请国家专利并获批。在满足孤残儿童发展性需求上,以福利院为纽带,创新“机构+学校+社会”院、校、社融合共育模式,协同提供适合孤残儿童的教育康复支持保障体系,保障所有孤残儿童受教育权益,目前,院儿童学籍率100%,主要由市特殊教育学校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三、把握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推动“一老一小”服务走“新”又走“心”
《决定》明确要求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残疾人是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的特殊困难群体,但一些重度智力、精神、肢体残疾的特困人员社会化照护服务不足。而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促进共同富裕,必须把兜底民生保障摆在突出位置。一是拓宽社会动员渠道,推动志愿服务助力“一老一小”。用好网络动员方式,制定招募计划、明确招募条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助老助残扶幼,为孤残学龄儿童提供课业辅导、美术培训、花艺熏陶、乒乓球等体育锻炼活动,确保募集的志愿服务资源与服务对象的需求实现高效衔接,让服务对象享受“看得见的帮助,摸得着的幸福”。今年共招募志愿者108人、服务达373人次。二是丰富残疾人职业体验,促进社会融入。结合孤儿和特困人员成长、发展的精神需求,邀请电台节目主持人、律师、警察、茶艺师、党校教授等开展系列职业、人生经验分享会;积极探索特困人员“我劳动我快乐”职业培训、劳作项目,引导服务对象加强社会融入,激发向上向善的内驱力,强化职业认知,提升自我。三是激发社会工作专业内生动力,打造符合机构发展需要、满足群众服务需求、具有潮汕特色的社工名片。今年以来,我院以认知症老年人需求为核心,探索以代际活动为联结,强化幼教、年轻人活力与老年人群体的互动与交流;另外还开展漆扇、簪花等体验活动,让孤残儿童感受非遗技艺之美,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此外,我院先后完成D座电梯更换项目、心理多功能室修缮配套,稳步推动A座裙楼二楼儿童生活区修缮配套、A座首层儿童活动区域修缮配套等项目落地实施,为三类服务对象提供温馨、优质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