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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民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3-01-05 16:03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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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加强思想引领

      1.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我局召开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尤其是要按照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为推动民政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2.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我局年度法治工作要点,统筹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依法履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1. 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并带动班子成员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召开党组会研究《2022年全市民政法治工作要点》,部署安排年度民政法治重点工作,统筹推进法治工作。及时听取我局法治政府工作报告,组织研究解决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动民政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2. 依法全面履行民政职能。一是做好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等情况,对本部门的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更新,目前我局共有行政许可事项25项,行政给付事项2项,行政检查事项7项,行政处罚事项111项,行政确认事项2项,其他类事项4项。二是做好权力事项动态调整和管理。根据《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审批衔接工作意见的函》《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调整行政处罚事项的通知》等文件,对我局的权力事项进行调整。主动做好省下放事项“经营性公墓审批”的承接及服务工作,加强对下一级的监管指导。三是优化提升公共服务管理。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婚姻登记、低保边缘家庭申请预约、高龄津贴申领等民政服务事项进驻“粤省事”服务专区,方便群众办事。继续做好婚姻登记、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等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相关工作,并推动社会救助业务的多个事项实现智能“秒批秒报”,提升民政便民服务。做好对省级一件事的认领、补全并发布工作;做好推进市级“内地居民结婚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落地工作。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充分保障民政服务对象基本服务需要。

      3. 完善民政制度体系。聚焦群众关切,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民政重点领域地方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一是科学制定年度立法计划。加强与市人大法制部门的衔接,将《汕头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列入我市三年立法规划。二是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出台《汕头市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登记的管理办法》,对社会组织的设立、开展活动、注销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更好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三是完善内部制度。印发了《汕头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本局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

      4. 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组织学习并贯彻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规定,做好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遵守法定程序。我局印发了《汕头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指引》,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二是健全法律顾问长效机制。注重发挥局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合同管理、政策文件制定中的咨询服务作用,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

      5.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依法对民政领域违规事项进行处罚。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并对照《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今年,我局对25家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社会组织进行撤销登记。二是依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实现检查人员、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检查事项及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平台、“双公示”平台及汕头民政政府官网等平台对外公布。今年,我局在殡葬、养老、社会组织、地名等多个领域共进行行政检查45次。三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公务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全年共申、换领行政执法证30件。全局持证执法人员共30人,均已全部完成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

      6. 主动接受各界监督。一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公开制度、标准化、信息化。扎实做好各类规划、财政预决算信息、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和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准确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对制定出台的政策文件主动对外发布,切实扩大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及时研究办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2022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议案、建议8件,政协提案15件,均已及时办理。畅通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多种途径,方便群众投诉举办、反映问题。

      7.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持续提升化解行政纠纷的能力水平。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加强复议应诉能力建设,健全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信访、调解、行政复议等多种方式化解和处置社会矛盾纠纷。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贯彻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应诉年度报告制度,落实败诉行政案件年度报告制度。今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加强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认真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和落实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大力推进“八五”普法各项工作。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印发了《汕头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2-2025年度全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宪法、民法典,深入宣传涉及民政的法律法规。一是印发全年普法责任清单,通过局党组会议学法、中心组学法、邀请专家、教授专题授课等形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新行政处罚法、新未成年人保护法、行政执法、社会工作服务等课程,内容涵盖了民政业务的各个方面,全面提高民政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二是结合民政特色,开展开展法治宣传。利用清明节、儿童节、慈善日、宪法宣传周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现场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并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手册,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民政工作相关规定,提升群众的法律法规知晓度和法治精神认同度,进一步营造人人学法懂法的氛围。三是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局政府官网等网络平台,高频发布涉及民政业务工作、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信息,扩大宣传效果,形成浓厚法治宣传氛围。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对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还不够深入,理论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民政行政执法能力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执法经费短缺,执法保障薄弱。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2023年,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好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的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薄弱环节,着力提升民政法治建设水平。

      (一)做好法治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民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结合民政特色,深入开展有关殡葬、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普法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民政对象法律意识。

      (二)强化法治教育培训。开展法治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能够熟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不断促进民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加强民政理论研究。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和民政工作的难点,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提升理论研究水平,并促进调研成果的转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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