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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日报】汕头老年人又有新福利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政府津贴标准调整
  • 2017-07-26 10:46
  • 来源:汕头日报
  • 发布机构:汕头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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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 (记者刘谷婷)记者近日从市老龄办获悉,今年我市调整全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政府津贴标准和银龄安康行动政府统保扩面。

    经市政府批准,自201711日起,调整高龄老人政府津贴标准。全市80周岁(含)以上不满90周岁户籍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高龄津贴360元;全市90周岁(含)以上不满100周岁户籍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高龄津贴600元;全市100周岁(含)以上户籍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长寿保健金不少于300元。目前,各区县已展开高龄老人政府津贴的申报工作。

    此外,将对银龄安康行动政府统保范围进行扩面。由市财政出资,为全市70周岁(含)以上户籍老年人和60周岁至69周岁的五保低保户籍老年人统一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将于2017101日零时起续保。在此基础上,由各区县财政出资,向本区县69周岁以下户籍老年人扩面,以确保本区县户籍老年人政府统保覆盖率不小于50%。为减轻群众申报负担,市老龄办将协同市公安局户籍部门进行统计,直接办理银龄安康行动政府统保工作。

    去年以来,龙湖区、南澳县政府在市财政统保基础上另行出资,银龄安康行动政府统保已达全覆盖。今年6月,龙湖区政府实施倍增计划,该区老年人每人可享受两份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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