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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日报】43村(居)试点邻里互助养老
  • 2019-12-12 08:35
  • 来源:汕头日报
  • 发布机构:汕头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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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多项举措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优化养老服务供给。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应对老龄化社会发展趋势,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我市致力全面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初步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实发展、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全市已建成

    星光老年之家180个

    目前,我市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74.83万人,老年人口占全市人口的13.6%。据了解,97%以上的老年人都想在家里和在社区养老,为了满足这种需求,省府办印发的《若干措施》把加快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放在了首要位置。提出,依托社区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的多样化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到2020年,养老服务设施覆盖100%的城镇社区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

    记者了解到,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方面,截至今年8月份,我市已建成星光老年之家180个,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2个;村级居家养老服务颐养居1个、服务站6个;农村幸福院126个;农村老年人活动场所319个;家庭服务中心5个;其它各类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部、日间照料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一批。同时,开展居家养老和邻里互助服务。市级福彩公益金每年投入160多万元,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一支300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免费为760名孤寡老人提供上门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服务。近年来,我市投入市级福彩公益金200万元,资助全市43个村(居)试点开展邻里互助养老服务。

    托老院列入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若干措施》提出,到2020年,各县(市、区)全面建立养老服务评估制度,评估结果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2020年底前,制定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办法,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等的养老服务需求。到2020年,各地要普遍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预约就诊、双向转诊等合作机制。到2021年,各地级以上市至少建有1家设有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或中医院等的养老机构。

    记者了解到,我市强化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保障,把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院)列入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旧城区和已建住宅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者养老服务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的,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统筹协调,按照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进行配置。同时,要求各区县在建设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时应把方便老年人、照顾老年人需求列为选址和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服务范围应涵盖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于一体,并因地制宜地开展就业社保、养老助残、妇儿关爱、人口管理、技能推广等其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

    《若干措施》也明确提出,为社区提供养老、家政服务的机构,按规定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不动产登记费等方面享受税费优惠政策。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场所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政策。闲置公有房产优先用于养老服务,租赁期限延长至15年以上。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在规划设计条件中予以明确,明确民政部门参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竣工联合验收。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凭登记机关发给的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证书和其他法定材料申请划拨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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