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汕头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领导,创新载体,拓展渠道,突出特色,有力地推动了民政普法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群众对民政政策法规的知晓率大幅提升,民政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显著提高,为推动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撑。“七五”普法以来,市民政局没有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执法人员没有发生一起因行政执法过错、错案被追究责任的案件,本单位领导没有发生重大违法犯罪和重大违纪案件,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多次被省民政厅评为“优秀”等次。
以普法责任为抓手,建立健全普法落实机制
01加强组织领导
市民政局将普法工作列入民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推进、协调和督导问效。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的普法工作机制。
02加强谋划部署
制定印发了《汕头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规范引领全市民政系统开展五年普法工作。把落实普法责任制作为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抓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利用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工作会议等研究讨论部署普法工作,把普法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
03加强责任落实
市民政局每年围绕普法主题,制订年度普法计划和法治工作要点,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全员动员,层层推进。每年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明确市民政局应履行的普法工作任务,确定各科室的普法责任,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工作格局。
04强化普法工作力量
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单设政策法规科,配强配齐人员编制。设置市民政局公职律师岗位,专门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局5名公职律师与法律顾问形成市民政局法治工作专业队伍,带动普法工作走深走实。
以学法培训为基础,提升民政队伍法治水平
01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
制定《汕头市民政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方案》等制度。2019年以来,市民政局领导班子先后组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多个专题的集体学习,实现了领导干部学法普法的常态化、制度化。
02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
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学法考试”等网络学习平台,组织开展党章和党内法规集中学习、专题讲座、培训班、专题讨论等活动,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使命意识、担当意识。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03开展多样化形式法治教育培训
先后组织开展了《汕头经济特区地名管理条例》培训班、社会工作行政管理人员培训班、汕头市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培训班、殡葬管理政策规定及婚姻登记业务专题培训班等培训活动近30场次。利用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平台,组织市民政系统所有在职在编的干部参与培训,确保每人每年累计学法40学时以上。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局机关及各区县民政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业务水平,促进全市民政系统执法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04健全完善考核评估制度
全面推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制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干部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七五”普法期间,市民政局多次组织系统内工作人员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做到了应考尽考,优秀率达到95%以上。
以法治效果为主线,统筹推进立法、执法和普法工作
01结合民政立法开展普法
市民政局出台或提请市政府出台了《汕头经济特区村务公开条例》《汕头经济特区社会工作者条例》《汕头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汕头经济特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等多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在起草制定过程中,坚持做到法治宣传先行,广泛征求、听取公众意见,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决策制定,做好先期普法。在政策出台后,及时做好发布、公告、普法和释法工作,引导社会公众学习、理解、遵守。
02结合行政执法开展普法
在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地名命名、婚姻登记、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等民政具体行政行为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在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随机、一公开”等执法过程中,直接面向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开展有针对性的释法,推动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使当事人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规定,自觉执行民政执法决定,实现民政行政管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03结合服务群众开展普法
在办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过程中,对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进行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把管理服务变成普法实践,增进群众对民政法规制度的认知感和遵从度。
以全员、全域普法为目标,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普法
01开展宪法和民法典宣传
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向群众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公众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在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教育活动中,共组织户外宣传活动13场,召开专题法治培训讲座9场,参与汕头电视台相关节目录制2次,发放宣传单和宣传手册近7000份。
02开展疫情防控专项宣传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民政局大力开展“疫情防控全民公益普法行动”专项法治宣传行动。特别是2020年清明期间,为避免群众聚集上山扫墓,市民政局在全省率先下发在清明期间大力推进网上祭扫祭祀祭祖的文件,并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告全市各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祭扫服务。汕头电信、汕头联通等发布清明祭扫温馨提示超过百万条。
03开展民政法律法规宣传
立足民政职责职能,聚焦五个主题普法。聚焦慈善社工政策宣传。每年通过举办“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向民众宣传《慈善法》《志愿服务条例》、社会工作知识和民政相关的政策法规。聚焦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政策宣传。开展了“政策宣讲进村(居)”、“关爱进社区、企业公益行”、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入户关爱“春天雨露计划”、百家社会组织走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等系列公益宣传活动。聚焦基层社会治理和城乡社区政策宣传。通过小品、专题片、法治宣传进社区(乡村)等方式,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政策和城乡社区宣传教育。在汕头新闻综合频道普法特别节目《说法》播出以“依法换届选举,建设和谐村居”为主题的专题片,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法规政策进行宣讲。聚焦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各级民政干部职工利用每年入户核查以及组织开展节日慰问活动等契机,深入基层居民和民政服务对象家中走访交流、问卷调查。开展“6·19”救助机构开放日活动,增强公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直观认识。聚焦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政策宣传。每年清明期间,市民政局通过电视台、汕头日报、汕头民政公众号等途径向市民发布《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还不定期在殡仪机构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殡葬改革法律法规、绿色文明殡葬理念。还在每年“520”、七夕节等特殊节日,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等形式向市民宣传婚姻家庭等政策法规。
04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宣传
专门举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宣传活动,并通过汕头电视台《工夫茶约》节目介绍全市民政部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果与亮点,经验做法、特色举措等;结合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通过采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创新使用微视频动漫片等对依法严厉打击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破坏换届选举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宣传,严肃换届纪律。
以多种形式为载体,积极营造浓厚普法氛围
01整合传统媒体力量开展普法
通过设立宣传专栏、LED电子屏,放置宣传手册等,日常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充分利用救助服务机构、殡仪服务机构、婚姻登记机构、福利机构等线下民政服务窗口向群众普及民政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打造民政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七五”普法以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组织集中宣传150余场次,参与人数近4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3.4万余份,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102篇。
02借力新媒体力量创新开展普法
市民政局积极探索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传播法治知识,培育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借力普法新媒体,引领普法新常态。在2020年清明期间,市民政局率先在全省创新组织开展网上“云公祭”活动,超过60万人次通过在线方式参加“云公祭”。“七五”普法以来,我市民政系统在创新普法工作中,累计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窗口开展普法宣传近200次。
03发挥四社联动普法优势
立足于民政点多线长面广、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特点,积极探索以社区为平台,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社会组织为载体,社区志愿者为辅助,充分发挥“四社”在民政普法中的独特作用,通过派发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入户关爱等贴近群众的普法形式,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增加各项民生政策的普及范围,提高民政政策法规的社会知晓度,营建普法教育良好氛围。
04开展法治创建活动
市民政局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基层社会组织联合会建设,走出一条符合中央部署、本地实际和发展需要的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新路子。该创建项目已被我市作为“创建广东省基层社会组织联合会建设示范单位项目”,推荐参加“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