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社会组织专项整顿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教育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内部治理、财务资产、登记运行等各项工作,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规范发展。8月27日,市民政局召开全市教育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管理工作会议。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郑泳麒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结合社会组织专项整顿对全市教育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区县民政局和市级教育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代表作了交流发言。各区县民政局分管负责同志、相关科(股)室负责人,全市教育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代表共73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教育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是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全市教育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在补充公共教育资源、服务社会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绝大多数机构能够遵守法律法规,依规开展日常运行服务。同时也要看到,部分机构仍存在内部治理不规范、管理制度弱化、日常运行不严谨等突出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坚决纠治、全面整改。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社会组织规范运行正确方向。全市教育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要精准把握自身社会组织法定身份定位,严格遵守社会组织管理各项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要正本清源、回归本位,严守社会组织运行准则和管理底线,端正运行导向、规范管理行为,杜绝各类不规范操作和违规运行问题,全面夯实社会组织规范化运行基础。二是强化系统治理,构建协同共治常态长效机制。坚持依法管社、从严治社,将教育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全面纳入统一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全市教育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要主动对标社会组织管理规范,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资产财务运行、严控资金使用流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民政部门将压实双重管理、分类监管、全程监管责任,把内部治理合规审查、财务资产规范核查、制度落实情况检查贯穿监管全过程,构建权责清晰、协同联动、监管到位的共治格局。三是坚持守正提质,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健康发展。全市教育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要立足社会组织职能定位,聚焦主业、提质增效,把工作重心放在完善运行条件、提升服务质量、满足群众服务需求上。要以此次专项整顿为契机,加快实现粗放管理向规范治理转变、被动整改向自律自治提升、松散运行向标准化管理升级,着力打造一批管理规范、运行有序、守规尽责、品质优良的社会组织。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持续抓实教育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管理各项工作,深化专项整顿成果,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管工作机制,持续压紧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引导全市教育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依规运行、规范治理、提质增效,不断提升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整体水平,为汕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赋能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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