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汕头市民政局委托市委党校举办的社会组织规范运作培训班正式开班。此次培训从3日至11日分2期,采取脱产、集中学习的方式,对各区县民政局登记管理机关负责人、社会组织负责人200多人,就加强和提升我市社会组织规范运作进行专门培训。
此次培训,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在组织筹备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特别是在授课内容设置方面,邀请了市委党校教授解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讲话精神,邀请了相关社会组织工作分管领导、法律专家、财务专家,针对性地讲解社会组织规范运作、财务管控、法律运用等实务授课,以及还设置了社会组织发展讨论。设置这样的培训课题主要是为了帮助解决社会组织规范运作中存在的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旨在提升社会组织负责人理论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先后出台了《慈善法》、中央两办《意见》等一系列关于社会组织的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从国家社会治理的高度,全面明确了社会组织的功能定位和规范管理的总体要求。特别是去年,党的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提出,要按照共建共治共享要求,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加强社会组织改革,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对照党和国家的要求,社会组织负责人忙于事务,缺乏系统深入学习社会组织相关大政方针、法律法规和规范管理要求,造成社会组织运作中缺乏理论支撑。为此,我们要通过培训,提升理论水平,才能正确认识社会组织的功能定位和规范管理总体要求,才能推进社会组织规范运作。二是旨在提升社会组织负责人实务能力。近年来,我市社会组织发展数量虽然保持稳步增长态势,但是,由于国家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经济发展环境的变化,社会组织运作和发展都面临诸如经费筹集难、人员流动性大、业务活动创新力不足、抵御涉法风险能力弱等各方面的瓶颈问题。面对新形势,对于提升社会组织负责人依法办会、规范运作、创新发展的实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个充满优胜劣汰的时代,作为社会组织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相关实务能力的提升,通过学习,掌握管用、好用、正确的工作方法。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带领社会组织战胜各种困难,推动社会组织越办越好。三是旨在切实加强社会组织规范运作。去年来,全国范围先后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非法社会组织、募捐失信行为、校外培训机构、非法集资诈骗、诚信建设等各类行动及专项整治,这是国家层面对各个领域的深度治理。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治理重要领域,不断推进社会组织规范运作,是当前、今后及更长时期的重要工作。作为社会组织负责人,第一位的责任就是如何加强社会组织的规范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