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民政局、各市级社会组织: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227号)转发给你们。各区县民政局可推荐1家社会组织参评,如无符合条件,可不推荐。各市级社会组织参照评选标准自愿报名参评,有业务主管单位的需征得业务主管单位同意。
各参评单位需按照申报要求,于8月15日前将《广东省先进社会组织推荐审批表》(附件2)和2000字事迹等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tshzzdwb@126.com,纸质材料报送市民政局社管科(汕头市金平区长平路78号汕头市民政局408)。
附件: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 通知(粤人社函〔2022〕227号)
2. 广东省先进社会组织推荐审批表
汕头市民政局
2022年8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市民政局社管科,柴晓军,889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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