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汕头市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汕市财法〔2021〕3号)有关要求,对符合2020-2022年度的汕头市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效期三年)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2021年5月27日至6月4日(共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汕头市财政局88179763、汕头市税务局88481773、汕头市民政局88900622)
附件:2020-2022年度汕头市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名单
附件
2020-2022年度汕头市公益性捐赠
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名单
(共23家,有效期三年)
1、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有限公司爱心基金会
2、汕头市潮阳平北慈善基金会
3、汕头市联泰爱心公益基金会
4、汕头市唐清泉慈善基金会
5、汕头市吴垂强教育基金会
6、汕头市西凤慈善基金会
7、汕头市慈善总会
8、汕头市存心慈善会
9、汕头市天爱公益慈善基金会
10、汕头市儒善慈善会
11、汕头市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12、汕头市得源利他慈善基金会
13、汕头市海田公益基金会
14、汕头市金平区慈善总会
15、汕头市龙湖区慈善总会
16、汕头市澄海慈善总会
17、汕头市濠江区慈善总会
18、汕头市濠江区耆康会
19、汕头市濠江区礐石街道珠浦社区慈善会
20、汕头市潮南区慈善总会
21、汕头市潮阳慈善总会
22、汕头市潮阳区和平宋大峰福利会
23、汕头市潮阳区海门慈善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