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受助人员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
2、为受助人员提供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
3、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受助人员及时送医院救治。
4、帮助受助人员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
5、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受助人员,提供乘车凭证。
6、为受助人员提供的住处,按性别分室住宿,女性受助人员由女性工作人员管理。
7、保障受助人员在站内人身安全和随身携带物品的安全,维护站内秩序。
8、劝导受助人员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不得限制受助人员离开救助管理站;对受助人员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应当给予照顾;对查明住址的,及时通知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领回;对无家可归的,由其住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妥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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