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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 2024-03-07 15:06
  • 来源:汕头市救助站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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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为受助人员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

    2、为受助人员提供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

    3、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受助人员及时送医院救治。

    4、帮助受助人员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

    5、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受助人员,提供乘车凭证。

    6、为受助人员提供的住处,按性别分室住宿,女性受助人员由女性工作人员管理。

    7、保障受助人员在站内人身安全和随身携带物品的安全,维护站内秩序。

    8、劝导受助人员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不得限制受助人员离开救助管理站;对受助人员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应当给予照顾;对查明住址的,及时通知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领回;对无家可归的,由其住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妥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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