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汕头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冬季送温暖”项目,需采购一批应节食品慰问品,并根据市福彩中心要求配送至指定地点。
2. 报价供应商所提供的必须为合格产品,并能按所规定的商品品牌、规格及质量要求、有效期等进行供货。所供产品的剩余有效期必须超过该产品所规定的有效期一半及以上。
3. 项目预算:项目总价不得高于15.66万元(每份慰问品最高报价不得高于300元)。
二、采购内容及清单(每份慰问品含以下4样产品)
三、服务要求
1.配送地点及时间由采购人指定;
2.报价供应商必须具有一定的配送能力,能按约定时间送达至指定地点(共4个地点,包括汕头市中心城区、潮阳区、潮南区、澄海区)。
3.报价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4.商品的质量保证(产品质量的保障措施):
(1)报价供应商应在商品的有效期内保证商品的质量。在有效期内报价供应商对任何缺陷的劣变商品应实施补偿措施,更换所有需要更换的商品并承担所需费用,更换时间到达最终采购人不得超过1个月。但由于采购人的失误或工作怠慢引起的缺陷和劣变除外。
(2)如有任何问题需要回收商品,报价供应商有义务尽快通知采购人,并按合格的质量标准重新供货并承担所需费用;对报价供应商应该召回的商品,没有及时通知采购人召回,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对造成的损失,由报价供应商全部负责;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则按法律程序追究中标供应商法律责任。
5.供货能力及调货能力
报价供应商在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送货上门。报价供应商的商品短缺或无法提供所中标商品时,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其过程中额外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仍按成交供应商中标价格采购商品。
6.配送服务要求
(1)送货时要求商品品种及票据齐全,票据上须注明品名、规格、厂家、价格、批号、有效期。
(2)报价供应商须承诺商品实行三包并及时供货。对商品质量或外包装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和要求的,报价供应商应包退包换。对商品质量的问题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
(3)送货时免费提供合适的购物袋,不少于550个。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 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 ww.creditchina.gov.cn)任何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五、报名及提交报价文件
提交时间:2024年12月20日下午16:00至17:00
报价文件提交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金晖北街1号汕头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二楼综合营销室
收件人:许先生0754-88783683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最高限价为15.66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报价需为最终含税价格(报价为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工费、税费等一切费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统一报价表附后。
2.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备货款,剩余款项在货物配送完成后凭正式发票等相关资料按实际采购份数结算。
3.报价文件需密封送达,若在截止时间前报价文件已开封则此文件视为无效。
4.报价文件需提供报价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5.本项目采用比价的规则。若报价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人,需作出说明,对成本进行合理分析,若无法作出书面说明,视为放弃。
6.该项目解释权归汕头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所有。
7.项目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0754-88783683。
汕头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