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图标 中国政府网
  • 首页图标 广东省政府网
  • 首页图标汕头市政府网
  • 无障碍版 无障碍版
  •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2026年汕头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指引
    • 2026-06-25 17:23
    • 来源: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机构:
    • 【字体: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我省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粤交运〔2026〕269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2026年汕头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有关工作指引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补贴标准

      (一)申请人需为机动车所有个人或企业。

      (二)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时间自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

      (三)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资金标准,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可以获得补贴资金,具体标准见附件1。

      1.仅提前报废名下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包含柴油、天然气货车)。

      2.提前报废名下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包含柴油、天然气货车)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

      3.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车辆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 29912—2024)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其中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不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

      1.报废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2.新购车辆的行驶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和《道路运输证》。

      3.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4.《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

      复印件均需加盖机动车所有人公章,申请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机动车所有人签名并按手印。《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材料应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

      (二)仅申请提前报废名下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

      1.报废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2.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3.《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

      复印件均需加盖机动车所有人公章,申请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机动车所有人签名并按手印。《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等材料应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

      (三)仅申请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1.新购车辆的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2.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3.《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

      复印件均需加盖机动车所有人公章,申请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机动车所有人签名并按手印。《道路运输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材料应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

      三、申报、审核和发放流程

      (一)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报工作全面实行线上办理,申请人登录“广东省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补贴资金申请系统”(https://td.gd.gov.cn/zyfw/dgmbt/index)进行申报,各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做好线上申报指导工作。

      (二)申请人应当向属地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补贴资金申请(申请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

      (三)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收到申报信息后进行初步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符合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审核部门将补正信息要求及时告知申请人。

      (四)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

      (五)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公安、商务等部门进行会审,确定补贴金额,并向市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

      (六)对于报废并更新老旧营运货车,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道路运输证注销(或报废)通知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道路运输证》,并于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取得剩余上述证明材料的,经申请并通过审核后纳入2026年政策支持范围。

      (七)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严格按照先报废旧车(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的交车日期为准)、后购置新车的要求审核补贴申请。

      (八)补贴资金申报遵循“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当系统显示预约排队申报资金达到本地区下达的补贴资金额度上限时,则停止申报。

      四、资金监督管理

      (一)申请人应如实填写补贴资金申请所需的各项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确保信息和资料准确、真实、有效,不存在骗取补贴行为。

      (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补贴资金申请资料,确保2026年下达的补贴资金只能用于实施2026年的补贴政策。

      (三)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伪造、变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等)挪用、骗取补贴资金,以及买卖、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的单位和个人,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注册时请准确填写手机号码信息,确保能有效联系。

      (二)申请人填写的银行账户须为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银行账号,并详细写明开户银行及所在支行信息。其中:机动车所有人为企业的填写公司银行账户信息,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体户的填写个人银行卡(须为一类卡账户)信息,并确保准确无误,以免影响补贴资金的发放。

      (三)本指引未明确或有修改的事项以上级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附件1: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docx

             附件2: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docx

             附件3: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咨询电话.doc

             附件4:广东省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补贴资金申请系统操作手册(个人与企业).pdf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405000014   备案号:粤ICP备05066684号-1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227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