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汕头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华侨试验区管委会(汕头海湾新区管委会)内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局、财政与金融局、规划与建设局、文化发展局等5个副处级机构(其中: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建设开发管理中心划归华侨试验区管委会管理,市招商局挂靠在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列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1 个。
华侨试验区管委会(汕头海湾新区管委会)的主要职责是:行使规划范围内省赋予的经济管理权限,以及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二)人员情况
华侨试验区管委会(汕头海湾新区管委会)共有财拨人员21人,其中:行政机关在职人数20人,行政机关退休人数 1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1845.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38.06万元,基金预算拨款500万元,上一年公共预算结转资金7.38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1845.44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298.0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547.38万元。
2016预算公开附件1-6(汕头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