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9-27 15:15:00 来源: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发布机构: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表  

公开01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2表   收入决算表  

公开03表   支出决算表  

公开04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5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汕头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度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汕头海湾新区管委会(华侨试验区管委会)的主要职责是:行使规划范围内省赋予的经济管理权限,以及市级经济管理权限。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部门没有下属单位,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单独编制本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2017年度总收入211056.0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0083.2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73097.14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5524.76万元,下降 17.03 %。主要变动情况:本年度专项收入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3.事业收入 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0 %。  

4.经营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5.其他收入 16986.07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477.63 万元,增长 126.23  %。主要变动情况:东海岸新城项目拨入专项资金增加。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总支出211056.0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97860.9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736.2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37.99万元,增长84.87 %,主要变动情况:本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2.  项目支出197124.7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317.58万元,下降1.16 %,主要变动情况:本年度专项收入减少,相应支出减少。  

3.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4.经营支出 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73097.1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080.12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9686.14万元,下降30.49 %;主要变动情况:本年度专项收入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1017.0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5838.62万元,下降 14.61 %;主要变动情况:东海岸新城项目地价款收入减少。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5906.58合计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4887.46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8188.47万元,增长108.92 %;主要变动情况:人员增加,日常运行支出相应增加和部分支出资金使用上年度列支挂存;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019.1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5949.95万元,下降14.66 %;主要变动情况:东海岸新城项目地价款收入减少。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82.21 万元,完成预算9.5 万元的 865.37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68.25万元,完成预算3.00万元的 2275.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96 万元,完成预算3.00 万元的 232.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01万元,完成预算3.5 万元的 200.29 %。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11 万元,下降5.8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4.49万元,下降6.17  %,主要情况: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相关制度,坚持因事定人,根据岗位职责和单位需要,合理安排出访任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5 万元,增长17.77  %,主要情况:随着试验区的建设发展,各类参观考察任务增加,用车频繁;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8 万元,下降19.33 %,主要情况:减少公务接待,严格接待规格,控制陪餐人数,切实将精神落到实处  

(二)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68.25万元,占83.0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96  万元,占8.47 %;公务接待费支出7.01万元,占8.52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8.25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级出国团组 7 个、累计1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参加会议支出 68.25 万元,主要用于参加2017年第10次中欧区域政策高层对话会、第12次中欧区域政策合作研讨会、第十二次中欧区域政策合作高层研讨会、第82届萨洛尼卡国际博览会、2017年科技创新与质量管理专题研讨会、科技交流会、金融项目交流会等;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 0 万元;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96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 万元,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6.96 万元,2017年本级机关及下属 0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2辆,主要接待各类考察参观、工地安全巡视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 7.0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类考察参观2017年本级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 0 个,来访外宾 0 人次;发生国内接待 5 次,接待人数共120人,主要包括兄弟城市考察、侨领侨商考察、央企考察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9 万元,比上年增加13.82万元,增长498.92 %。主要增减变动情况:本年度人员增加,故相应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5.1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37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14.73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98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2 辆,其中,市级领导用车 0 辆、定向化保障岗位(厅级)用车 0 辆、机要通信应急保障用车(综合保障业务用车)2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我部门没有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2.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我部门没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故没有报告。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我部门没有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故没有报告。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专业名词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为准,格式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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