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网信办关于跨境数据安全有序流动的试点精神,充分发挥汕头华侨试验区作为全国唯一跨境专用通道试点区域的制度优势,推动“来数加工”业务创新发展,加快构建跨境数字产业新生态,汕头华侨试验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研究制定了《汕头华侨试验区“来数加工”科技创新团队激励措施》(以下简称“激励措施”)。
一、起草背景
随着数字经济快速发展,跨境数据流动与加工处理成为推动产业升级和对外开放的重要抓手。汕头华侨试验区作为全国唯一的跨境专用通道试点区域,具备开展跨境数据业务的先行先试条件。为更好吸引和培育一批具有核心技术和创新能力的“来数加工”科创团队,推动跨境数字产业集聚发展,管委会依据国家关于数据安全、跨境传输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试验区实际,研究制定本激励措施。
2025年以来,管委会经多轮调研、座谈和征求意见,形成《激励措施》草案,并完成内部审议与合规性审查。该措施旨在通过资金激励与配套服务,支持团队在数据清洗、跨境合规、人工智能、云计算等重点领域开展创新,力争三年内带动跨境数字产业规模突破200亿元。
二、主要内容
《汕头华侨试验区“来数加工”科技创新团队激励措施》共六章,重点围绕支持对象、重点领域、奖励方式、评审机制与实施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
《激励措施》明确,支持对象为在华侨试验区直管区依法注册并开展“来数加工”相关业务的科技创新团队。团队应具备稳定成员结构,并在数据清洗、跨境合规、人工智能、数据安全等领域具有实际成果。
奖励方面,设立年度评审机制,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次,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的资金奖励。同时,配套提供产业对接、合规指导、项目推荐等支持服务,形成“资金+服务”的双重激励体系。
关于印发《汕头华侨试验区“来数加工”科技创新团队激励措施》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