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精神,2023年4月,汕头市委印发出台《中共汕头市委印发〈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市发〔2023〕5号)。为吸引华侨青年人才在汕就业创业,根据《中共汕头市委印发〈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有关规定,汕头华侨试验区联合团市委制定《汕头市华侨青年人才实习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汕头市华侨青年人才实习基地的认定标准以及实习补贴的适用对象、发放标准、发放条件,为吸引更多华侨青年人才来汕奠定坚实基础。结合汕头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目标任务
(一)吸引一批华侨青年人才来汕实习。《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人才工作五大行动。其中,第三项行动提出实施华侨青年人才集聚行动。通过在全市范围内设立实习基地并发放实习补贴,进一步吸引一批华侨青年人才回汕创业就业。
(二)规范基地认定流程。《管理办法》明确了华侨青年人才基地的主要任务和认定程序,从申报基地单位、岗位要求、管理团队、管理制度和职业防护等方面明确基地认定条件,并且进一步提出基地建设任务和完整认定程序,保证了基地认定工作的规范性。
(三)提升补贴到人的有效性。管理办法规定,实习基地单位须为实习华侨青年人才发放补贴,方可申请实习补贴,确保华侨青年人才切切实实享受到实习补贴,增加了政策的执行度。
三、主要内容
第一至四条提出制订《管理办法》的必要性,明确汕头市华侨青年人才实习基地、华侨青年人才以及汕头市华侨青年人才实习基地认定工作委员会组成的具体内容。
第五至八条为基地的主要任务、认定条件和认定程序。从营造良好人才生态、建立基地管理制度、加强宣传交流和推出专项实习计划等方面明确基地单位的主要任务。从申报基地单位、岗位要求、管理团队、管理制度和职业防护等方面明确基地认定条件。明确基地认定程序包括6个环节:申报、审核、专家评审、公示、认定、授牌。
第九至十一条为实习补贴申报标准和程序。明确按照最高不超过博士人民币3000元/月、硕士人民币2000元/月、学士人民币1000元/月的实习补贴标准,予以发放实习补贴。明确申请实习补贴流程包括5个环节:申报、审核、公示、审批、发放。
第十二至十四条为年度考核要求。明确在运营管理、岗位保障、制度建设、专项能力考核等四个方面对基地单位进行年度考核,明确基地可继续挂牌、责令整改和取消资格的情形。
第十五至十七条明确补助规则、方式及有效期限。
附件明确基地认定环节流程及相应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