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条例》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03 10:11:34 来源:汕头人大 发布机构:华侨试验区

一、制定《条例》的重要意义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是全国唯一以“华侨”和“文化”为核心概念的国家级发展战略平台。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工作要求,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和保障华侨试验区高质量发展,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条例》。《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更好推动华侨试验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动海外华侨与祖国经济文化深度融合发展,为奋力打造我市“工业立市、产业强市”新高地,进一步焕发特区活力、加快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条例》的立法过程

  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高度重视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的立法工作。经市委批准,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条例》列入《汕头市三年立法规划(2020-2022年)》和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针对《条例》先后进行了三次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吴启煌常务副主任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条例》制定工作,多次听取工作汇报,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其他领导同志和常委会委员、有关工委深入开展调研,提出审议意见。我们在汕头日报、汕头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布草案、草案修改稿全文,并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华侨试验区开展实地专题调研活动、召开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建议座谈会广泛征求部门、企业、人大代表、立法咨询顾问、专家学者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条例》的制定给予了大力支持,组织省直有关部门提出修改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了立法质量。9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常委会会议汇报了条例有关情况,市委原则同意按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9月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三、《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分为总则、管理体制、开发建设、产业发展、文化合作、权益保障和附则,共七章四十三条,更加突出“侨”的特色。

  一是突出立法的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条例》明确华侨试验区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要求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服务国家发展大局,聚集华侨华人资源创新发展,高水平建设二十一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门户,推动华侨华人与祖国经济文化深度融合发展。《条例》突出体制机制创新,支持华侨试验区探索服务华侨华人的改革措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经验和成果。推进华侨试验区在制度、产业、平台等方面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入对接。《条例》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规定法无禁止即可为,激发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创新活力。

  二是依法赋予管委会更大的管理自主权。《条例》根据华侨试验区开发建设发展实际需要,规定华侨试验区管委会依法行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市级管理权限和国务院、广东省人民政府赋予的经济管理权限。市和有关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授权、委托等方式,赋予华侨试验区自主发展、自主改革和自主创新的管理权限。同时,规定华侨试验区与有关区、市有关部门的履职服务、行政执法及协调机制,明确华侨试验区的财政管理、行政咨询机构、公共事务服务管理方式。《条例》构建管理统一、权责一致、顺畅高效的管理体制,更好推动华侨试验区建设发展和改革创新。

  三是规范开发建设。《条例》明确华侨试验区重点发展方向,要求市人民政府在重大产业项目布局、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服务配套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对管委会建立投融资体系,设立开发运营企业,用地供应及出让审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告知承诺以及分阶段施工许可作出规定,确保华侨试验区各项重大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工程加快落地。

  四是促进产业发展。《条例》立足华侨试验区实际,在总部经济、特色金融、数字经济、贸易新业态、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等方面进行制度设计,促进华侨试验区形成产业优势。一是强化招商引资。要求管委会制定投资促进政策,探索设立境外招商机构,鼓励和支持、引导华侨华人全面参与华侨试验区建设。二是发展总部经济。规定华侨华人商会、社团等民间组织可以依法设立常设机构或者代表机构。支持侨资企业、战略性新兴企业或者行业协会等设立总部或者区域性总部。三是发展特色金融,明确华侨试验区支持金融对外开放与跨境金融合作,试点金融产品创新、业务创新和监管创新,推动现代金融产业发展,对股权交易、供应链金融作出规定。四是发展数字经济。要求在产业数字化、全球营商网络、跨境电子商务金融等方面先行先试。发挥汕头区域性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的作用,以数据服务为核心,发展大数据产业,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粤东片区。五是对贸易新业态、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作出规定。

  五是加强文化交流合作。《条例》立足华侨华人文化特色,专设“文化合作”一章,从人员交流、华文教育、医疗服务、科技创新、文化创意发展、文旅产业、体育交流、人才执业等方面充实华侨试验区对外文化合作的内容。其中,推动开展华文教育是条例的一大亮点。

  六是强化权益保障。《条例》明确要求市、有关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管委会为华侨华人人才及其家属提供便利服务。《条例》规定华侨护照与国内居民身份证具有同等身份证明效力。《条例》严格保护华侨华人投资合法权益不受他人侵犯,并创新涉侨纠纷处理、解决机制。

  附则部分明确了华侨试验区直管区的范围和《条例》施行日期。根据《条例》规定,市人民政府可以适时对直管区的范围进行调整。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条例》正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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