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鸭寮湾海岸线沙滩保护修复项目 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08 16:29:34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华侨试验区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汕头市龙湖区鸭寮湾海岸线沙滩保护修复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宝能时代湾T3写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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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0754-88488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汕头市龙湖区鸭寮湾海岸线沙滩保护修复项目

建设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龙腾街道鸭寮湾

建设单位: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汕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广东海兰图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编制主持人/主要编制人员

姜惠吟

项目概况:

汕头市龙湖区鸭寮湾海岸线沙滩保护修复项目位于汕头市龙湖区龙腾街道鸭寮湾,主要任务是修复827米长的沙滩岸线,建设内容包括清理约1.7万平方米岸滩,修复形成约4.1万平方米干滩面积,修建2条管状沙袋和2处潜堤固砂措施。施工工期为12个月,修复后沙滩管护期为1年。项目备案总投资7282.58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属于沙滩修复类生态工程,不属于开发建设项目。项目环境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阶段,运营管护阶段环境影响轻微。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船舶舱底油污水拟经船舶上的含油污水收集设施收集,定期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接收处理;施工船舶生活污水采用船上配备的储污水箱进行收集和贮存,定期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接收处理。陆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施工营地附近的公共厕所,纳入当地生活污水一同处理。在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符合标准的低含硫燃油等清洁能源作燃料,定期对施工机械、施工船舶进行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清水喷洒,并对沙土运输进行覆盖。在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优化作业时序、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减少车船鸣笛。在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废防治措施:项目施工船舶生活垃圾定期收集上岸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接收处理;陆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岸滩垃圾可回收部分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理,不可回收部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开挖土不在项目范围内干化处理,交由汕头市联泰绿源科技有限公司接收综合利用。在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生态影响防治措施:项目通过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船舶和机械数量、位置等措施减少悬浮物的产生;通过做好施工期的宣传教育活动,管状砂袋、补砂等水下扰动作业尽量避开渔业高敏感时段等措施,减少对海洋生物的影响;通过落实生态补偿,修复生物资源损失。在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对周围环境海洋生态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汕头市龙湖区鸭寮湾海岸线沙滩保护修复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期间暂未收到公众意见。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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