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许可证号:
地字第4405072026YG0010686号
发证机关: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发证日期:
2026年5月22日
用地单位:
汕头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用地项目名称:
粤东城际铁路龙湖附中站TOD地块商住及配套工程项目(00309地块)
用地位置:
汕头市珠港新城00309地块
用地性质:
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兼容服务设施用地(R21/B1/B2兼容R22)
用地规模:
实用地面积:23343.81平方米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25日
附件: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pdf
2.用地红线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