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向试验区管委会申请位于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A02-08地块的配套建设居民健身中心项目房屋临时变更用途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1.首层(除架空层)临时变更功能为医疗卫生;
2.二层临时变更功能为医疗卫生。
以上房屋临时变更用途的使用期限均为五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汕头经济特区房屋临时变更用途规划管理办法》以及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要求,我局将该申请事项进行公示。凡与此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项目利害关系人,可在项目公示期间(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5月2日),凭身份证或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材料采用书面形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规划与生态环境局(汕头市龙湖区龙腾街道汕港路1号宝能时代湾3栋2层)查询。
联系电话:0754-87221301,监督电话:0754-88488308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