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25 17:06:59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华侨试验区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许可证号: | 建字第4405002025GG0003582 号(变更之一) |
发证机关: |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
发证日期: | 2025年12月24日 |
建设单位: | 深汕科技产业(汕头)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汕头商会科技园项目(一期)北区 |
建设位置: | 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新溪片区B07-02(之一)地块 |
变更内容: | 本次变更后,建设规模为:北区、南区规划建设一栋集办公、公寓、商业的组合建筑,其中北区部分1-1~1-3#21层,地下室1层。总建筑面积105445.43㎡,计容建筑面积71347.62㎡(其中商业2024.64㎡,办公69161.58㎡,预留开关房56.39㎡,配套105.01㎡;不计容建筑面积34097.81㎡(其中公共活动架空层4924.11㎡,地下空间29173.70㎡)。其他内容不变,按原建字第4405002025GG0003582号( GG〔2025〕02号)意见表内容执行。 |
附件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pdf
附件2:项目总平图.jpg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