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许可证号:
地字第4405072025YG0027541号
发证机关: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发证日期:
2025年12月17日
用地单位:
汕头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用地项目名称:
汕头市珠港新城珠池港片区东片00204地块住宅项目
用地位置:
汕头市珠港新城珠池港片区东片00204地块
用地性质:
二类住宅用地兼容服务设施用地(R21< R22>)
用地规模:
实用地面积:40446.31平方米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附件一:用地规划许可证.pdf
附件二:用地红线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