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华侨试验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实施细则(试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17 09:12:06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华侨试验区管委会

  为规范和加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促进汕头华侨试验区公共资源有效利用,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试验区实际,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制定了《汕头华侨试验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实施细则(试行)》,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3日。

  对公示内容有任何异议,请向华侨试验区管委会书面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如以单位名义提出的,请署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汕港路宝能时代湾T3南区2-3楼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海湾新区)管委会;邮编:515800;电话、传真:88652908。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管理委员会

  2025年9月17日


      

        附件:汕头华侨试验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实施细则(试行).docx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