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许可证号:
地字第4405072025YG0007546号
发证机关: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发证日期:
2025年3月27日
用地单位:
汕头市长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用地项目名称:
汕头市华侨试验区长和大厦
用地位置:
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津湾F04-02(之一)地块
用地性质:
商务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B2/B11/B13)
用地规模:
实用地面积:6120.1平方米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31日
附件: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pdf
2.用地红线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