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05 17:39:29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华侨试验区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许可证号: | 〔2018〕汕华规建建字第002号(变更之三) |
电子监管号: | 4405002025GG0005580 |
发证机关: |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
发证日期: | 2025年3月4日 |
建设单位: | 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 |
项目名称: | 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易地扩建项目 |
建设位置: | 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C03-07地块 |
变更内容: | 本次变更后,总建筑面积57467.68㎡,计容建筑面积39990.31㎡,其中门诊医技楼20753.55㎡,科研教学综合楼9279.71㎡,住院楼9791.98㎡,污水处理站118.96㎡,开闭所46.11㎡;不计容建筑面积17477.37㎡,地下空间17477.37㎡,包含配电间495.20㎡,消防水池及水泵房585.73㎡,生活水箱间292.32㎡,污水处理站212.72㎡,停车面积9587.24㎡,其他6304.16㎡。其他内容不变,按原〔2018〕汕华规建建字第002号及变更之一、变更之二意见表内容执行。 |
附件: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pdf
2.项目总平面图.pdf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