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6 18:07:40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华侨试验区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四十三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许可证号: | 建字第4405002025GG0001517号 |
发证机关: |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规划与 生态环境局 |
发证日期: | 2025年1月13日 |
建设个人: | 黄三吾 |
项目名称: | 新津河口西侧龙津花园别墅区83幢、85幢、86幢、87幢全幢 |
建设位置: | 新津河口西侧龙津花园别墅区C型83幢、84幢、85幢、86幢、87幢别墅用地 |
建设规模: | 住宅4栋3层,地下室1层。总建筑面积2636.62㎡,计容建筑面积1299.58㎡(包括83幢住宅297.71㎡、85幢住宅341.50㎡、86幢住宅360.14㎡、87幢住宅300.23㎡)。不计容建筑面积1337.88㎡(包括负一层地下室1337.88㎡)。 |
附件: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pdf
2.项目总平面图.pdf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