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09 10:51:49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华侨试验区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经审核,本项目符合用地预审与选址要求,颁发此证:
许可证号: | 用字第4405072025XS0001584号 |
发证机关: |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
发证日期: | 2025年1月7日 |
用地单位: | 广东汕头华侨中学 |
项目建设依据: | 汕府办转〔2023〕6-046号、汕华管〔2024〕9号 |
用地项目名称: | 广东汕头华侨中学迁址办学项目 |
拟选址位置: | 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新溪片区A组团LH-02201控制单元西片00209、00215地块 |
用地性质: | 00209地块为中小学用地(A33)、00215地块 为中小学用地兼容社会停车场用地(A33<S42>)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项目拟用地总面积9.534053公顷,其中建设用地9.534053公顷 |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8日
附件: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pdf
2.用地蓝线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