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8 16:18:35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华侨试验区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经审核,本项目符合用地预审与选址要求,颁发此证:
许可证号: | 用字第4405002024XS0005451号 |
发证机关: |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
发证日期: | 2024年12月16日 |
用地单位: | 汕头市妇幼保健院 |
项目建设依据: | 汕府办转〔2024〕6-114号、汕头发改投审 〔2024〕19号 |
用地项目名称: | 汕头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拟选址位置: | 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A01-02之一地块 |
用地性质: | 其他医疗卫生用地(A59)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项目拟用地总面积0.52784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527845公顷 |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18日
附件: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pdf
2.用地蓝线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