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9 17:27:47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华侨试验区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审核,本用地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许可证号: | 地字第4405002024YG0012491号 |
发证机关: |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
发证日期: | 2024年11月13日 |
用地单位: | 黄三吾 |
用地项目名称: | 新津河口西侧龙津花园别墅区83幢、85幢、86幢、87幢全幢 |
用地位置: | 新津河口西侧龙津花园别墅区C型83幢、84幢、85幢、86幢、87幢别墅用地 |
用地性质: | 二类住宅用地(R21) |
用地规模: | 实用地面积:2292.97平方米 |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png
2.用地红线图.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