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汕头东海岸高级中学(暂定名)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09日至2024年10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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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汕头东海岸高级中学(暂定名)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E03-08地块 |
建设单位: | 广东爱心实业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汕头市中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编制主持人/主要编制人员 | 黄野 |
项目概况: | (一)本项目位于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津湾A03-04地块,总用地面积32054.06 m2,总建筑面积72777.32m2,拟建设综合楼、文体中心、教学楼和宿舍楼。预计学生、教职工约2500人。 项目北侧为御海天韵居民区 (30m),东北侧为龙光御海阳光居民区 (15m),东侧为华润海湾中心居民区 (15m),西北侧为海岸名居居民区 (30m)。 (二)项目建成后预计学生和教职工约有2500人,上课时间为200天/年,提供食宿。学校设置有2个化学实验室、2个生物实验室、2个物理实验室和2个综合实验室。项目总投资8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5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采取在工地周围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地面、车行道路进行硬化等降尘处理;项目建材和室内装修材料必须达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2002年1月 1日颁布的《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中规定的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防止施工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量较小,且具短暂性,其排放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汕头市龙珠水质净化厂处理;施工期废水经隔油沉沙预处理后回用于施工。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报告要求项目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06:00)禁止施工作业,避免在同一时间内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并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的数目,并尽量将机动设备及施工活动安排在远离敏感区一侧、在东西南侧部分施工现场设置一些临时的隔声屏障等噪声控制措施。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对于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报告要求建设单位指定地点临时存放,由专门的运输车辆将建筑垃圾和废弃土石方运往相关部门指定受纳点处置,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五)生态保护措施:建设过程中需要占用土地,对原有植被和绿化带来一定的破坏,并可能引起局部的水土流失。项目应做好防护工作,以减少水土流失;应根据不同土质分类堆放开挖土壤,以利于重新利用,并对堆放场设置挡土墙,先挡后弃等措施,防止渣土流失。 二、运营期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废气主要为垃圾收集间、食堂、厕所、酸碱污水处理系统恶臭、备用发电机烟气、机动车尾气和学生、职工食堂油烟。 项目产生的垃圾由专人及时清运,统一运往垃圾转运站,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并每日进行除臭、清洗、消毒减少垃圾产生的臭味影响;公厕使用中及时冲洗厕所,喷洒消毒药剂,放置除臭剂,采取以上措施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二级标准。 项目运营期食堂油烟经配套的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标准限值后引高经排气筒排放。 对于学校内的机动车则采取加强车辆管理和项目厂界周边的绿化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的影响。 项目的发电机属于备用发电机,启用时间极少,发电机燃油尾气由专用排烟管道经风机强排各自引至楼房顶层天面高空排放,排放口位置的朝向为无敏感点的开阔侧。 根据报告表分析,学校实验室只进行简单教学实验,不使用强酸强碱及易燃有机溶剂,不涉及强酸、强碱、溶剂挥发废气排放。实验室经过加强通排风,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实验室清洗废水。生活污水排放量共计65250m3/a,实验室清洗废水量为90m3/a。 根据报告表调查,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汕头市龙珠水质净化厂纳污范围内,且周边污水管网已完善。 项目的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实验室废水经“酸碱污水处理系统”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汕头市龙珠水质净化厂进水水质要求的较严者,再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汕头市龙珠水质净化厂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间主要噪声来源于教学噪声、学生噪声和汽车噪声,噪声源强范围在75~115dB(A)。 在采取建筑物围墙及学校外墙隔声,加强管理的情况下,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和4类标准。项目在采取降噪措施、加强管理等措施的情况下,对项目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学生和教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食堂产生的餐饮垃圾、危险废物等。 危险废物主要为实验室废包装容器和防护用品,收集后密封放置于专用贮存场所,并委托具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餐饮垃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最终达到固体废物的零排放。 (五)项目在建筑将硬底化,一般固废暂存点和危废暂存点均做好防风挡雨、防渗漏等措施,可防止泄漏物料下渗到土壤和地下水,不涉及垂直入渗影响途径。 |
公众参与情况: | 《汕头东海岸高级中学(暂定名)建设项目环境影报告表》受理期间暂未收到公众意见。 |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