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我局将受理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建设开发管理中心位于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F组团的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F组团支路项目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类别: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用地位置: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F组团
用地性质:城市道路用地(S1)
变更内容:大屿山路(港澳路-汕澳路)段,道路长度减少22米
公示日期: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9日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规划与规划与生态环境局(汕头市龙湖区汕港路宝能大厦T3南区2楼)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利害关系的,依照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87221301 监督电话:88488308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10日
附件: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F组团支路项目用地红线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