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河口西侧龙津花园别墅区C型83幢、84幢、85幢、86幢、87幢全幢申请建设用地合并出具规划条件及用地红线图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04 20:00:40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华侨试验区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依照《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规划管理办法》(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91号)和有关规定,现将新津河口西侧龙津花园别墅区C型83幢、84幢、85幢、86幢、87幢全幢建设用地合并出具规划条件及用地红线图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用地位置:新津河口西侧龙津花园别墅区C型83幢、84幢、85幢、86幢、87幢全幢;

  申请类别:宗地合并出具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二类住宅用地;

  总用地面积:2292.97平方米,其中:实用地面积:2292.97平方米;

  公示日期: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3日。

  凡与此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有关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规划与生态环境局(汕头市龙湖区龙腾街道汕港路1号宝能时代湾3栋2层)查询。

  联系电话:87221301,监督电话:88488308。


  

      附件1:合并归宗前用地红线图.pdf

      附件2:合并归宗后用地红线图.pdf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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