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附件:东海岸新城新溪片区A组团A03-19、A04-05、A04-08地块配套市政道路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pdf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附件:东海岸新城新溪片区A组团A03-19、A04-05、A04-08地块配套市政道路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pdf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