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奖补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6 10:26:49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华侨试验区管委会

  各充电桩建设单位:

  根据《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报送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实情况的通知》(汕市发改函〔2024〕99号)要求,为做好华侨试验区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补贴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华侨试验区直管区内,符合《广东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要求、建成投运并竣工验收合格、此前从未获得中央或省级财政补贴、2023年接入“粤易充”平台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

  二、补贴标准

  直流桩不超过300元/千瓦、交流桩不超过60元/千瓦,实际补贴标准根据省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进行折算。

  三、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四、补贴流程

  (一)企业于截止日期前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汕头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

  2.充电设施竣工验收证明资料(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充电设施产品质量、施工质量、电气安全、计量系统、电能质量等指标,以及与整车充电接口、通信协议的一致性检测和调试)和验收方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接入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粤易充)证明;

  4.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充电设施站点形象照片(照片应含充电设施型号、输出功率、地理位置信息);

  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二)华侨试验区经济发展局负责接收单位申请材料,并自材料接收日起2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和双休日顺延),按照《广东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审验后,出具审验结果,作为后续发放补贴依据。

  五、其他事项

  对不如实提供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将纳入黑名单,并列入汕头市公共信用信息大数据系统,实施联合惩戒。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汕头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奖补资金申请表.doc


 (联系人:佘钟鸿,联系电话:88488307,电子邮箱:hwxqjfj@126.com)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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