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05 14:53:25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华侨试验区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四十三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许可证号: | 建字第4405072023GG0002399号(变更之一) |
发证机关: |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规划与 生态环境局 |
发证日期: | 2023年8月9日 |
建设单位: | 汕头市国涛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东方世纪名筑 |
建设位置: | 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F组团F04-06(之一)地块 |
变更内容: | (1)1幢首层布置局部调整,次入口位置调整;(2)1幢二层局部层高及准备室调整;(3)1幢四层架空层增加通高空间,布置景观楼梯;(4)1幢五层布置功能局部调整;(5)1幢六至二十四层室内布置调整,功能不变;(6)1幢屋面层排气井轮廓调整,设备层室外连廊范围调整;(7)2幢首层局部墙体分隔调整;(8)2幢二层通高入口大堂分隔调整,部分设备机房位置调整;(9)2幢六层、七层室内布置调整,功能不变;(10)2幢屋面设备层布局调整。其他内容不变,按原建字第4405072023GG0002399号意见表内容执行。 |
附件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png
附件2:项目总平面图.pdf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