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规划管理办法》(191号令)等有关规定,现将东海岸新城莱湾B-3-01地块局部建设用地性质及容积率等规划指标调整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用地位置:汕头市东海岸新城莱湾
原规划用地性质:贸易咨询用地(B29)。
拟调整内容:局部调整地块一,地块编码暂定为B-3-01(之一),净用地面积10000.06平方米,建设用地使用性质由贸易咨询用地(B29)调整为科研用地(A35),容积率由原控规≤4.0调整为3.5,建筑密度由25%调整为“≤50%,其中塔楼≤30%”,绿地率由≥30%调整为≥20%,停车配建比例≥30%;局部调整地块二,地块编码暂定为B-3-01 (之二),净用地面积495.27平方米,用地性质由贸易咨询用地(B29)调整为防护绿地 (G2);局部调整地块三,地块编码暂定为B-3-01 (之三),净用地面积1228.25平方米,用地性质由贸易咨询用地(B29)调整为城市道路用地 (S1)。
公示日期: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7日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规划与生态环境局(汕头市东海岸新城宝能时代湾T3栋2楼)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利害关系的,依照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87221301,监督电话:88488308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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