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许可证号:
建字第4405072023GG0004325号
发证机关: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发证日期:
2023年8月15日
建设单位:
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建设开发管理中心
项目名称:
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溪湾片区溪园西街道路及配套工程
建设位置:
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溪湾A组团溪园西街
建设规模:
建设城市道路长575米,红线宽20米。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