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04 17:48:00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华侨试验区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许可证号: | 地字第4405072023YG0001315号 |
发证机关: |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
发证日期: | 2023年8月3日 |
建设单位: | 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建设开发管理中心 |
项目名称: | 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溪湾片区溪园西街道路及配套工程 |
建设位置: | 东海岸新城溪湾片区A组团溪园西街 |
建设规模: | —— |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4日
附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