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规划管理办法》(汕府令第19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珠港新城衡山路(珠城路-邹鲁路)、邹鲁路(海碧路-衡山路)建设用地使用性质调整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用地位置:汕头市珠港新城片区
原规划用地性质:公园绿地(G1)、城市道路用地(S1)。
拟调整内容:拟将A-03-08、A-03-14、A-03-19、A-03-20及C-01-04五个地块局部用地由公园绿地(G1)调整为城市道路用地(S1),调整用地面积11771平方米。
A-03-21及A-03-22两个地块用地(原为城市道路用地,编号为新增暂定)由城市道路用地(S1)调整为公园绿地(G1),调整用地面积5438平方米。
具体用地位置见附图。
公示日期: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8月3日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规划与生态环境局(汕头市龙湖区汕港路宝能大厦T3南区2楼)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利害关系的,依照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87221301 监督电话:88488308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25日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