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溪湾片区溪园西街道路及配套工程
二、申报单位: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建设开发管理中心
三、建设地点:汕头市东海岸溪湾片区A组团溪园西街
四、建设期限:18个月
五、总投资:3271.23万元
六、资金来源:华侨试验区2023年度预算
七、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建设溪园西街长584.02米,分为南北两段,北段自溪园西街-侨惠路交叉口北切点起,长270.8米,南段自溪园西街-侨惠路交叉口南切点起,长313.22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及给排水、照明、绿化、电力、通信等配套工程。道路红线宽20米,设计时速30千米/小时。
本公示的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以向我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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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经济发展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