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东校区暨亚青会场馆项目(一、二期)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22 09:38:11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华侨试验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 365号)等文件要求,汕头大学东校区暨亚青会场馆项目(一期、二期)水土保持设施已建设完成,建设单位组织第三方机构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召开了验收会,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合格。

  现将汕头大学东校区暨亚青会场馆项目(一期、二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及资料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日,公开期间如有异议,可提出书面说明,并写明提出异议的实施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等。

  建设单位: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建设开发管理中心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中山东路168号

  邮编:515041

  联系人及电话:林文川 18675410168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陈传斌 13502966068




       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建设开发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

       汕头大学东校区暨亚青会场馆项目(一期、二期)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汕头大学东校区暨亚青会场馆项目(一期、二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汕头大学东校区暨亚青会场馆项目(一期、二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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