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3 09:42:13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WG2021-54 

宗地总面积

4965.3 平方米

宗地坐落

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E03-08地块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 2.0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 32

主要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零售商业用地

4965.3 平方米

投资强度

保证金

2850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4415721BA0057

|4409621BA0057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起始价

5700 万元

加价幅度

20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1年8月26日9时

挂牌截止时间

2021年9月9日10时

备注

1.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方式。

2.用地性质:E03-08地块为加油加气站用地(B41),E03-09(之一)地块为防护绿地(G2)。

3.实用地面积:4965.3平方米(7.448亩)。

4.容积率:≤2.0,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9930.6平方米,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含阳台和悬挑实体面积。

5.建筑密度: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使用需要配置。

6.绿地率:≥20%。

7.建筑限高:≤32米。

8.土地出让年限:40年,土地使用年限自土地移交使用之日起计。

9.详细规划条件请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详见汕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9月8日到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100/),点击“土地与矿业权”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浏览、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9月8日到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100/),点击“土地与矿业权”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8日 10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9月8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9月9日10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为无底价挂牌出让。

  (三)建设项目应自土地交付使用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逾期开工、竣工的违约金按出让价款总额每日0.1‰的标准收取。

  (四)项目建设时应满足《汕头市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等技术规范要求;项目建设应符合消防安全等有关要求。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成交后,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华侨试验区管委会签订《华侨试验区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E03-08地块加油站项目发展监管协议》。竞得人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华侨试验区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E03-08地块加油站项目发展监管协议》等有关资料与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体由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规划与建设局办理。若因竞得人原因造成未能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竞得人竞买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成交后,出让价款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一次性缴清。出让价款必须以现款缴交,并不得以其被欠债权相抵扣;逾期未交的出让价款应缴交违约金,违约金按未缴交款项每日1‰的标准确定。

  (七)竞买申请人拟在竞得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前登录“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申请取得《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同时应向网上交易系统提交拟成立新公司的企业名称。若竞得,应提交新公司拟成立时间的声明书,声明书应包括:股东组成、成立期限、出资比例(竞买申请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等内容。

  竞买申请人为自然人、汕头华侨试验区直管区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竞得土地后,必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20日内在汕头华侨试验区直管区内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并在华侨试验区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竞得人为已在汕头华侨试验区辖区内登记并办理税务登记的除外。

  土地成交后,可先由竞得人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待新公司按规定完成注册登记后再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变更土地使用权人名称(若出现竞得人出让价款缴交违约情形,应由竞得人缴付清违约金后方能变更土地使用权人名称);也可由新公司在规定时限内直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应承担项目建设的连带法律责任。

  (八)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landchina.com》、《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nr.gd.gov.cn/zwgknew/zdlyxxgk/tdsc/crgg/》、《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s://www.shantou.gov.cn/zrzyj/》、《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http://www.shantou.gov.cn/ggzyjy/)》、《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网站http://hqsyq.shantou.gov.cn/》进行公告。

  (九)竞买申请人必须先向广东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客户服务热线:95105813(其中汕头市区办理广东数字证书业务点地址:汕头市碧霞庄南区15栋201室;联系电话:0754-88860029、88860039;联系人:陈小姐),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提交竞买申请等操作,竞买申请人若因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自行泄露密码等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自行承担。

  (十)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汕头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中“办事指南”栏目中“土地与矿业权”板块“土矿平台操作指南”(竞买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4楼。

  联系人:陈先生、马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260780。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上获取。

  银行账户: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上获取。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6日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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