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审核,本用地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规划与建设局
2019年8月12日
附件:
东岸名居(暂定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jpg
东岸名居(暂定名)用地红线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