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招商引资工作力度,聘请行业内知名人士作为管委会经济发展顾问委员会委员、招商顾问,旨在借助其在行业内的深厚影响力、广泛人脉资源及专业洞察力,推动华侨试验区管委会招商工作的高效开展与项目质量的显著提升,助推华侨试验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我管委会结合工作实际,特出台《华侨试验区经济发展顾问委员会委员聘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华侨试验区招商顾问聘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统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广东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暂行)》第六条的有关规定,现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对以上文件有意见建议的,请于2024年8月28日前向华侨试验区投资服务局反馈。
特此公告
附件:
1.《华侨试验区经济发展顾问委员会委员聘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华侨试验区招商顾问聘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