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配国家、省、市应急管理法规政策要求,健全我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防控体系,衔接新版全市应急管理总体架构,切实筑牢城乡饮水安全屏障,我局组织对《汕头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汕府〔2021〕3号)进行修编,形成《汕头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根据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意见建议请于本公告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反馈我局。
联系部门: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幢;
邮 编:515041,联系电话:0754-88691091;
传 真:0754-88692386;邮箱:sthbjstk@163.com。
附 件: 1.汕头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2.修编说明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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