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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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职  责

一、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职责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汕头市社会保障服务局)由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负责经办市直、中央和省驻汕单位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等社会保险登记;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核发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三)承担全市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市直、中央和省驻汕单位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帐户的信息资料。

(四)汇总编制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表和报告;负责对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指导。

(五)负责管理、存储、划拨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和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工作。

(六)承担社会保险稽核内控及对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的核查工作,负责全市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的协调工作。

(七)负责市和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任职资格、业务培训、工作考核以及人、财、物等各项管理工作。

(八)拟定社会保险宣传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职责

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委、文秘、保卫、接待、会务、后勤等日常事务工作;负责队伍建设、人事编制、计划生育和离退休人员工作;协助做好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日常工作;负责收集、综合、整理政务信息与任务督办、目标管理及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宣传工作;牵头办理法律事务工作。

综合科

负责全市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的统筹协调和调研工作;负责全市社会保险业务的规范清理、流程优化和标准化工作;负责市局办事大厅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市局各科室业务内部流转督办工作。

信息档案科

组织实施市局门户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全市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信息和档案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全市社保内部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社保政务服务信息化工作;配合做好社会保障卡相关工作。

计划财务科

负责全市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收入、支付、结存核算管理工作;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年度预算、决算报告和年度、季度、月度的会计报表;负责管理、存储、划拨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和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工作;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统计预测分析工作;负责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审计自查工作和接受上级基金审计相关工作;负责市局财务管理工作;拟定各项基金管理、使用的建议意见。

稽核科(加挂市社会保险稽核大队牌子)

负责全市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负责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控监督工作。

保险关系科

负责市直、中央和省驻汕单位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终止工作;负责市直、中央和省驻汕单位参保人员、企业离休干部医疗保险常住异地登记和基本信息变更工作;负责市直企业离休干部,原行政性公司等由财政担负单位医疗保险费申报、变更有关工作;负责市直、中央和省驻汕单位参保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工作。

企业养老失业核发科

组织实施全市年度企业养老和失业保险待遇调整工作;负责市直、中央和省驻汕单位参保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待遇核发及资格审验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专项补贴发放工作。

医疗工伤结算科

负责市直、中央和省驻汕单位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核发工作;负责协议医药机构医疗费用结算工作;负责市直、中央和省驻汕单位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工作;负责市直企业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结算等工作;负责实施大病保险工作;负责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和医用材料目录在本地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日常更新维护工作;协助做好市直协议医药机构的准入评审、工伤医疗康复机构的评审工作。

医疗工伤管理科

组织落实对全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市直协议医药机构的准入评审及协议管理、工伤医疗康复机构的评审及协议管理工作;负责协议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范本及市直协议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拟订工作;负责市直协议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签订、管理和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费征收科(加挂职业年金管理科牌子)

负责市直、中央和省驻汕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市直、中央和省驻汕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账户管理工作;办理市直、中央和省驻汕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协助做好市直、中央和省驻汕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信息管理工作;办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托管、协调职业年金投资运营有关工作。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核发科(加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牌子)

负责市直、中央和省驻汕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养老待遇核发及资格审验工作;负责协调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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