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供销社农村电商驿站助农服务综合平台项目绩效自评资料公开
按照汕头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汕市财法〔2021〕5号)要求,我社在2020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安排给本单位的项目中选取“汕头供销社农村电商驿站助农服务综合平台”项目作为此次自评项目,并按文件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形成自评材料,现按要求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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