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有关文件的要求,现公开汕头市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市司法局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华山路16号;邮编:515041;电话:0754-88368874;传真:0754-88169950;电子邮箱:stxwb@163.com)。
一、工作概况
2020年,我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着眼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改进机关作风,加快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司法行政机关,立足我局中心工作,依法公开本部门行政活动的相关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在市府办关于2019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情况通报中,我局位列优秀等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66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组织机构、部门文件、工作动态、办事指南、通知公告、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为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我局通过局门户网站(http://www.shantou.gov.cn/sfj/)和“汕头司法”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并在门户网站主页上公布办公地址、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方便群众咨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4项,依法在时限内对申请进行了答复。
四、咨询情况
本年度我局通过汕头市政府12345服务热线网站收到群众咨询4宗,投诉5宗,建议1宗,求助2宗。今年以来,对12345转递的各类事项,均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要求,认真研究、核查,在相应规定的时限内妥善处理完毕,及时答复当事人,得到了群众的认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
1、坚持党的领导,加强阵地建设。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加强信息报送,拓宽公开渠道。以局网站为主平台,坚持把群众最关心的事项和社会法治热点作为重点,及时更新维护网站信息。用好“汕头司法”“汕头普法”等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司法行政相关内容。进一步推进智慧司法,数字政府建设,加大投入,以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的新成效为政务公开工作和宣传工作赋能。
3、强化人员培训,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教育培训,进一步加深我局全体干警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和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业务培训,使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和技术,确保我局公开信息全面、及时、准确。
4、严格内容审查,增强保密意识。严格按规定做好上网信息审核把关工作,真正做到“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完善公开制度,时刻绷紧保密这根弦,确保公开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