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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自然资公〔2020〕30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9〕56号)文件精神,为推动亚青会市政道路建设工作,拟征收龙湖区新溪、新海、外砂、龙华街道10个村居土地总面积为159849平方米(239.774亩),作为昆仑山路(汕汾路-中阳大道)改造工程项目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昆仑山路(汕汾路-中阳大道)改造工程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
拟征收昆仑山路(汕汾路-中阳大道)改造工程项目规划范围内土地(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
拟征收用地涉及新溪街道下三合、中三合、下头合、北中居委,新海街道东升、六份、十一合村居,外砂街道凤美、华新居委,龙华街道蓬中居委,拟征收用地总面积为159849平方米(239.774亩),实际征收土地面积以汕头市自然资源测绘院实测的数据为准。
四、拟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
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按《汕头市经济特区征地补偿条例》(汕市常〔2018〕5号)及《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汕头经济特区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的通知》(汕府〔2018〕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搭、抢建、抢种的地上青苗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六、汕头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受理对本公告内容的查询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举报。
七、联系电话:88849209、88469812。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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