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汕头市雷打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扩建一期工程建设需要,汕头市人民政府拟对金平区鮀莲街道莲风、莲光社区居委会位于金平区雷打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南侧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汕头市雷打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扩建一期工程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莲风、莲光社区居委会金平区雷打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南侧汕头市雷打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扩建一期工程用地范围内,属鮀莲街道莲风、莲光社区居委会集体土地。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 拟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约170.7亩,具体以汕头市国土房产测绘大队实测的数据为准。 四、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 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根据中共汕头市委汕发〔2009〕10号《关于加强土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按《金平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标准执行。 五、征收土地的青苗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的青苗补偿标准,按《汕头经济特区征地补偿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搭、抢建、抢种的地上青苗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七、汕头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受理对本公告的查询以及实施存在问题的举报。 八、联系电话:88465093,88312772。 特此公告 |